山东威海一餐厅宰杀江豚,结果悲剧了....头条
近日,山东威海发生一起厨师捕捉宰杀江豚事件,令人痛心。江豚是濒临灭绝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江豚的捕杀、贩卖、食用均被法律严格禁止。然而,再严格的法律规定,也拦不住个别私欲膨胀的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或牟取暴利铤而走险。几乎每年,我们都能看到个别人违法捕杀、贩卖、食用江豚的新闻。面对这些罔顾江豚的濒危处境,视法律为无物的人,必须对其依法严惩。
近日,山东威海一饭店员工捕捞并宰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被网友举报。3月8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威海市南海新区一大排档店员当街宰杀疑似江豚的海洋生物动物,并发布相关照片到微信朋友圈称,“有想吃的吗!”被网友举报至威海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据江苏媒体《现代快报》报道,3月7日,威海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微博“威海南海发布”私信回复网友称,相关部门找到了涉事大排档和店员,“经鉴定,此动物为当地人俗称的港(jiang)猪,不是江豚……相关部门已对大排档市场的业主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江猪不是江豚?有网友调侃,马铃薯难道就不是土豆吗,黑白熊不是大熊猫?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王克雄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渔民们对江豚的通俗称呼就是江猪。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捕杀,即使误捕也要向渔业部门备案。
威海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官方微博给网友的私信回复并非最终调查结果。
3月8日下午,威海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确认“港(jiang)猪是江豚属”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现,3月8日17:49,威海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认定,被宰杀的海洋生物为江豚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地渔民称为港(jiang)猪。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该消息称,网友反映“宰杀切割疑似江豚”一事后,威海南海新区管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同时报请上级海洋渔业监管部门及海洋水产专家参与。
目前,海洋渔业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查清违法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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