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餐饮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 经营外卖被罚2000多万元头条
7月9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市针对网络餐饮的食品监管情况,其中“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属门店无证仍通过多家外卖网站提供餐饮,被食药监局依法重罚2000多万元。
【案件详情】
经食药监管人员查证,“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为旗下品牌“最小一家烤肉饭”加盟店配送食材名为“最小一家烤肉”的调理鸡肉。该公司在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间共购进“最小一家烤肉”(5kg/袋,2袋/件)5749件,库存408件,抽样2件,销售5339件,购进价格139元/件,销售给加盟店的零售价格为185元/件,涉案货值共计1063565元,违法所得共计245594元。“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直营的“最小一家烤肉饭”(江北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和伪造许可证照,通过美团、饿了么平台向消费者提供网络送餐服务,涉案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170.06万元。
“最小一家烤肉饭”(北碚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通过美团、饿了么平台向消费者提供网络送餐服务,涉案货值具体金额为103319.05元、违法所得94715.61元。厦门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美团)和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饿了么)未认真审核其上线商户的经营资质,分别有7家和5家“最小一家烤肉饭”商户在其平台上线经营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最后,没收“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库存的“最小一家烤肉”408件;没收违法所得245594元;处以货值金额20倍罚款,罚没款合计21516894元。同时,对“最小一家烤肉饭”(江北店、北碚店)和美团、饿了么两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了罚款。
案件来源 :食药法苑
【律师说法】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晓建
本案中,“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为旗下品牌“最小一家烤肉饭”加盟店配送食材名为“最小一家烤肉”的调理鸡肉,并通过美团、饿了么平台向消费者提供网络送餐服务,以此来扩大销量,谋取非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直营的“最小一家烤肉饭”,涉案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超百万元,重庆食药监局对其施以两千多万元的处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也是借此案来表示出食药监管部门对规范餐饮行业的决心,同时展示出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餐饮行业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在此提醒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大如天,经营食品必须取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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