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外卖终入法,用户安全得保障头条
餐饮界消息 3月1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是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结合北京餐饮实际情况,重点针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食品经营者,以及食药监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一直备受争议的网络外卖在此次办法草案中得到了重点关注,并被单独进行了说明,对网络外卖的细节操作也做了相关的规定。
针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办法中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要求平台对申请进入的餐饮经营者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及登记,并及时更新与核实相关证件证明。另外,本次办法中还提出建立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即设置专职管理人员或机构对平台食品等信息进行检查。
而对于网络食品的经营者,办法中也提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包括:网络餐饮单位应当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注明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消费时限、送餐者需要取得健康证明、穿着统一标志的制作工服等。此外,近期的线下餐饮热点“明厨亮灶”也在办法中被提至网络餐饮中,鼓励网络餐饮服务从业者将其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网上公开展播。
根据该办法的一系列规定,今后餐饮提供者的相关信息将在网络订餐页面处公开透明展示,对用户安全消费网络食品必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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