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多家餐厅销售过期食品被立案处理头条
餐饮界报道:3月21日,西北民族大学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部大众餐厅和正宁路的禾丰亭等餐饮单位,因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被立案处理。
据了解,白银路街道食药所的执法人员对西北民族大学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部大众餐厅检查时,在操作间冷库内发现一表面满是污垢且印着“聚丙烯树脂”字样的化学物品使用袋,里面装着红糖。而且冷库内的食品未按照成品、半成品分开存放,食品也没有密闭存放,用于中转食品的中转箱为非食品中转箱。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购进的火腿肠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保质期为6个月,为近效期食品。针对该校大众餐厅存在的问题,白银路食药所立案处理。
白银路食药所负责人说,就禾丰亭餐馆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将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食品安全作为民生之本,近年来,各地执法部门加大巡检力度,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对相关违法商家及个人作出合法惩罚。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政府对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视,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日渐减少。
原创声明:本文作者eddy,属餐饮界(微信ID:canyinj)原创,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canyinj.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免责声明:1.餐饮界遵循行业规范,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餐饮界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餐饮界www.canyinj.com",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餐饮界或将追究责任;3.投稿请加小编微信canyinj888或QQ237634588。4.餐饮界提供的资料部分来源网络,仅供用户免费查阅,但我们无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即时性和有效性,若网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扫码关注餐饮界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