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手擀面”几个字 索赔消费者15.8万元专栏
手擀面不是手擀的面,而是一个商标。厉害了,原来手擀面还有这个意思?
近日,有消费者质疑超市里有些“手擀面”并不是消费者以为的手擀面,与平时吃的手擀面并不是一个味儿,因此状告“裕湘食品”获得了十倍赔偿,共计15.8万元......
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后才发现,原来“手擀面”竟是这个意思。
1 没了手擀面的感觉 “手擀”原来只是个商标
用江苏南京消费者李女士一家三代都是面食的铁杆粉丝。一次,李女士在当地苏果超市的货架上选购了标称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湘食品公司)生产的“裕湘手擀银丝挂面”。然而发现这面并没有手擀面无可替代的亲切感及韧性。
仔细查看了面条外包装袋,李女士有了啼笑皆非的发现:银丝挂面是真的,但号称的“手擀”却仅仅是个商标。
2“手擀”“手打” 商标 混入商品名 是否涉嫌误导
10月17日,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幕府东路的苏果超市,超市货架醒目摆放了多款裕湘手擀面条。系列商品中,竖向排列“裕湘手擀”“银丝挂面”两行行书分外醒目,字体、颜色、字号大小完全一致。
记者从货架上随意取下一件“裕湘手擀银丝挂面”,仔细查看发现,“裕湘手擀”末端右下侧“R”显示此为注册商标,紧挨的第二排“银丝挂面”系该面条的商品名。
记者注意到,直径3毫米的“R”字体与直径27毫米的“裕湘手擀银丝挂面”字体比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选购面条的消费者来说,这个颇费心思设计的外包装,其实是在明白无误地向消费者强调“手擀面”的信号。货架上其他几款标称裕湘食品公司生产的面条外包装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裕湘手擀银丝挂面”外包装上表示注册商标的“R”小到几乎无法辨认
记者查阅中国商标网发现,“裕湘手擀”确已取得商标注册,该商标分横排竖排格式,分别于2010年和2018年获批商标使用权。
商标类别皆归为30类,即含挂面、方便面、面条、米粉等在内的面类食品。
记者致电裕湘食品公司,该公司陈姓工作人员回应称,“裕湘手擀银丝挂面”确实不是手工面,“裕湘手擀”只是一个商标,“只是按手工工艺加工的,并且我们是获得了专利的”。
中国商标网
3 商家滥用商标权误导消费者
有专家认为,这些案件是滥用商标权和私权侵犯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例。“裕湘手擀”系列产品,在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上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涉嫌欺诈。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律师邹凡认为,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享有专用权,但专用权并非“任意使用权”,作为商标的所有人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
“随着《商标法》的推进实施,这类现象有望得到彻底解决。”邹凡强调,《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并不必然表示该商标一定有效。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如“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邹凡进一步解释说,商标也属于食品标签的一种,应满足《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4的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目前,很多商家将某一食品的公众化属性注册为商标,并将商标作为产品外包装的核心名称进行使用,一定程度会使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属性产生错误认识。
“手擀”“手打”列为商标是否误导消费者,你怎么看?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由餐饮界(微信ID:canyinj)整编报道,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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