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 | 合伙开餐厅,你不得不知的 5大法律问题!专栏
全民创业时代,餐饮行业成热门创业项目。那么,在创业期间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你又知多少?
上周四,餐饮界创业课堂邀请到Boss法务资深律师李艳洁,为餐粉们带来了合伙开公司必须明白的5件事。本次课堂,李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餐友们对餐饮创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本文,参某为大家整理了李律师的精彩演讲,让错过公开课的同学们也能透过文字学习到餐饮创业的法律知识。
1、独资开餐厅必须明白的2件事情!
李律师根据长期的案件处理经验中,认为独资开餐厅必须明白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独资开餐厅,到底该选择领个体工商户执照还是公司执照?李律师认为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去考虑。
第一,纳税的税率。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生产,经营所得,上缴5%-35%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则一般需要上缴25%的企业所得税收。也就是说,当餐厅营业所得达到一定体量时,公司所缴纳的税收将低于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创业者可以根据其餐厅的经营能力进行估算,选择合适的方式领取执照。
第二,个体工商户需要对餐厅承担连带责任。当餐厅出现债务时,你需要以全部个人资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如果成立一家公司,由一个人持股合适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换言之,成立独资公司,股东有义务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否则一旦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法院会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李律师建议,成立公司之时可以寻求一个股东持有小部分股份,免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举证责任。对于公司的债务,股东一般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开餐厅,股权如何分配才是最优?
为了整合资源,很多人在开办公司时会选择合伙人,共同出资开公司。那么,怎样的股权分配才是最优的呢?
李律师根据长期的经验,给出上图的股权分配制度。李律师建议,主要出资人应当持有50%-60%的股份,这样才能保证对工地的控股权。而共同出资的联合创始人,则应该持有20%-30%的股份。一般来讲,公司在考虑长远发展的规划时,会预留10%-20%的期权池,用来奖励公司发展中有贡献的员工或者管理层。
那么,什么股权分配是最不建议的呢?
李律师认为,平分股权是最不合适的做法。好比如,国内某一连锁餐厅,两个创始人各自持有50%的股份,对公司拥有共同的话语权。在公司发展一段时间后,两个人的关系因外因出现裂痕,成为有矛盾的合伙人。这种情况下,极其容易出现争夺公司话语权的行为。这样,极容易使得公司的运作走向不利的局面。
此外,李律师认为,公司还需提前制定好股东推出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如此,才能在公司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避免因股权处理的事宜,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损失股东的权益。
3、股权代持是怎么回事?
在我们开设公司之初,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出资人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工商登记上,只拥有盈利分红,那么可以选择股权代持的方式。
站在出资人的角度上,出资人出了一笔钱,但是没有出现在工商登记上,那么出资人是否存在风险?虽然法律对股权代持有一定规定和保护,但是因为股权代持属于非常规的操作。所以,出资人存在以下几个风险。
1)股权代持合同可能无效。因为出资人做隐名股东可能是因为要规避法律上的规定。比如,出资人是公务员,本身不合适从事盈利事业。那么,法律可能会因此认定股权代持的合同是无效的。
2)股东身份无法确认。如果在初期你想做隐名股东,在公司发展一段时间后你希望做一个显名的股东,那么你需要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才能使名字出现在工商登记名册之上。如果没有过半数的股东认可,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确认你的权利的。
对此,李律师建议,如果其他出资人知道你隐名股东的身份,那么在签订股权代持合同之前可在合同中请其他股东确认,并认可你在将来登记为显名股东。
3)显名股东擅自处股权。显名股东如果擅自处理股份,因为你并不是工商登记的股东,你很难追讨回属于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即便你可以追讨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其诉讼过程也会十分艰难。
4、餐厅开分店,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对于大部分餐厅来讲,开分店是扩张市场影响力的必要手段。那么,当您的餐厅需要开设分店时,你是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
李律师认为,开设分店是要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要综合考虑分店的定位和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换言之,如果你希望两家店进行统一的管理,责任统一承担分,你就可以设立一个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资格,是依附于总公司的。如果开设的分店与总公司业务有所区别,你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在法律是拥有独立的资格,需要自负盈亏,承担应有的责任。
5、谁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和责任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从经理和董事长这两个人中去选择一个人担任。如果公司没有董事会,则需要从执行董事和经理中需要选择一个人兼任。由于法定代表人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所以合伙创业的前期必须商量好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选择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明白法定代表人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法定代表人拥有两项重要的权利。其一,可以合法持有公司的印章和营业执照这些重要的文件。其二,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字。换言之,法定代表人拥有代表公司的权利。所以,创业公司选择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必须谨慎考虑。
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有民事、行政、行事三方面的责任。李律师指出,创业者在选择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清楚了解其责任范畴,以便综合考虑自身条件,是否合适担任。
首先,从民事责任来讲,法定代表人因为履行职务行为而造成他人的损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等同于公司的行为。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事件中存在过失,公司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对内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其次公司如果对外有债务,公司如果无法履行责任或者拒绝履行责任,那么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因此被限制出境!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如果公司有违法情形,比如假冒伪劣产品,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此受到处罚。一般来讲,处罚的形式主要是罚款。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遵循两个原则:
1)刑事责任只适用于对单位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2)谁行为谁负责,而对没有直接参与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是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换言之,法定代表人没有参与犯罪活动,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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