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排队时摔伤 火锅店赔7800元专栏

餐饮界 / 沈阳晚报 / 2016-08-12 10:20:00
一名女子来到于洪一家火锅店就餐,在排号等位时去卫生间不慎滑倒受伤。虽然女子来店一分钱也没花,但火锅店因未提供安全防范保障,仍要为女子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名女子来到于洪一家火锅店就餐,在排号等位时去卫生间不慎滑倒受伤。虽然女子来店一分钱也没花,但火锅店因未提供安全防范保障,仍要为女子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责任。8月9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判决火锅店承担全部责任。

去年9月18日18时许,邵女士等人一起来到于洪区吉利湖街一家火锅店吃火锅。邵女士说,自己拿到排号后,等位期间去了一趟卫生间。由于卫生间地面湿滑,而且没有警示标志,自己不小心滑倒摔伤了。饭没吃成自己还受伤住进了医院,经医院诊断,她骶骨骨折,左腕、右肘挫伤。事后,邵女士找到火锅店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火锅店负责人不同意。邵女士将火锅店起诉到了于洪区人民法院。

女子排队时摔伤 火锅店赔7800元

法院审理查明,火锅店在卫生间处没有设立障碍及清扫提醒标志。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火锅店负责人作为餐厅经营者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但其未能有效控制卫生间地面湿滑的风险,未设立警示标志,未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因此火锅店未履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等,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火锅店赔偿邵女士医疗费等7800余元。

本文来源于沈阳晚报,由餐饮界www.canyinj.com整编报道,转载请注明来源!

1.餐饮界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餐饮界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餐饮界",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餐饮界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餐饮界编辑修改或补充。


媒体官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