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请来临时驻唱歌手结果遭处罚专栏

餐饮界 / 赵梓含 / 2017-02-21 15:32:20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细则》规定,营业性演出必须到文化主管部门报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细则》规定,营业性演出必须到文化主管部门报批。

一家饭店请来临时驻唱歌手唱歌,结果遭到处罚。为啥?因为没有办理报批手续,被定性为非法演出。日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全市营业性演出联合整治行动,对两家非法演出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饭店请来临时驻唱歌手结果遭处罚

近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铁东区八卦街36栋楼下的一家饭店,每天晚上九点半之后歌手唱歌扰民。随即,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存在临时歌手驻唱情况,且未办理《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细则》相关规定,饭店支付驻唱歌手报酬的演出需要到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如果不办理报批手续将被定性为非法演出。随后,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立即停止演出行为。

14日,在市政府办公厅市民诉求督办处的带领下,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同多个执法部门来到位于铁东区民生东路18栋一楼的饭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检查时未发现该饭店有演出行为,经询问得知该饭店曾想过请乐队进行演出,但因价格昂贵放弃。当场,执法人员向饭店负责人讲解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细则》相关规定,该经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一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经营。

据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向县(区)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营业性演出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误导、欺骗公众。

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和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开展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管,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为全市人民营造健康、安全、快乐的文化娱乐环境。

本文来源鞍山日报 ,由餐饮界www.canyinj.com整编报道,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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