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网络订餐”莫成“高价快餐”的变种专栏
高铁上只能吃泡面、盒饭?7月17日起,郑州东站落实铁路“互联网+”行动计划,将路内外符合条件的餐饮产品在同一互联网平台上明码亮质标价,推出动车组列车互联网订餐服务,让旅客在旅途中能够尽享各种美食。
乘坐编挂餐吧车的动车组(G、D字头动车组)列车出行的旅客,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含12306网站、手机APP、微信号)预订符合铁路运营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餐食产品,由车站协调人员按时将餐食配送至订餐旅客指定的车厢和席位,订餐人支付餐费以及配送费,完成订餐。餐费由餐食商家收取,配送费由配送单位收取。这些措施看起来既方便了乘客能吃上各种美食,又显示高铁客运公司没有从中获利,只为乘客服务。但细想一下,这里面高铁客运公司与餐饮公司之间有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我们不由得担心几个问题。
首先,快餐公司进入的这个订餐平台与订票平台属于同一个平台,快餐企业要想进入这个平台,除了需要餐饮公司的一些资质外,会不会还要向高铁客运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再说,这个平台增加了订餐后,高铁客运公司肯定会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高铁客运公司会不会以此向快餐公司收取一定费用?
其次,乘客在订票时预订了快餐,配送单位把快餐送到车站后,再由车站协调人员按时将餐食配送至订餐旅客指定的车厢和席位。车站就要花费很多的人力和物力,那增加的这些人力成本等由谁来负担?
另外,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问题谁来负责?高铁订餐是通过高铁订票平台订的,也是经过铁路部门审核,认为符合铁路运营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那如果餐食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那这个责任谁负?而且餐饮公司从制作到运送到车站,再由车站配送到每个订餐旅客指定的车厢和席位,这里面经过多个程序,如果某个环节出了问题,那这个责任谁负?
可以想象,高铁网络订餐虽然方便了乘客,但程序也比较复杂。从餐饮公司到车厢要经过多个环节,如果高铁客运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那这份快餐的价格并不便宜。如果价格便宜的话,那估计这份快餐的品质也不会多高。
铁路客运公司推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没有错,但一定要以减轻乘客的负担,让乘客吃到价廉物美的餐饮为前提。如果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那么这种“互联网+”只是铁路“高价餐饮”的变种,还是不会获得民众的认可,注定走不了多远。
本文来源:华商报(西安) ,由餐饮界www.canyinj.com整编报道,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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