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网购“问题食品”可向市食药监局投诉专栏

餐饮界 / eddy / 2016-03-10 10:46:59
很多听众对于网购食品安全质量的问题提出了相关问题。对此,尹锡棋与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消费者可保存证据并通过电话、网络与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餐饮界报道:3月5日,《阳光热线》广播节目邀请了广东省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尹锡棋做客。在节目上,很多听众对于网购食品安全质量的问题提出了相关问题。对此,尹锡棋与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消费者可保存证据并通过电话、网络与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自2015年各大网络订餐平台的“烧钱补贴”行为以来,各大平台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疯狂涌入的流量为平台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吸引了许多不同类型的餐饮店铺入驻。由于店铺数量的疯狂增加,以及各大平台的工作重心在于营销和引流,以至于对于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和审查缺乏一定力度。自相关媒体报道了某些平台的入驻餐厅存在巨大隐患后,许多消费者对于网络订餐平台产生了担忧。

对此,东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梁少华回应说,从2015年10月1日起,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商管理与普通食品经营者无异,都必须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如果发现网购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只要是东莞市发放的网络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都可以像在普通实体店购买的食品一样,向该局投诉。

另外,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严格监督各大网络订餐平台的入驻餐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相信,在一系列的工作下,网络平台的食品安全问题能较快取得进一步进展。

原创声明:本文作者eddy,属餐饮界(微信ID:canyinj)原创,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canyinj.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1.餐饮界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餐饮界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餐饮界",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餐饮界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餐饮界编辑修改或补充。


媒体官方合作